1、租赁经营场所发生的装修费,应该计入“长期待摊费用--装修费”科目,可以按税法规定的3年期限摊销,也可以按租赁期限摊销。
2、租赁经营场所,不属于酒店的财产,所以,发生的装修费不能计入“固定资产”科目。
3、装修费也不能计入开办费,它不属于开办费核算的内容。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,包括人员工资、办公费、培训费、差旅费、印刷费、注册登记费,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。
2、租赁经营场所,不属于酒店的财产,所以,发生的装修费不能计入“固定资产”科目。
3、装修费也不能计入开办费,它不属于开办费核算的内容。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,包括人员工资、办公费、培训费、差旅费、印刷费、注册登记费,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。